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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非法買賣微信賬號?福山公安揭開“閑置賬號”交易背后的犯罪鏈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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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公網】
欄目:山東政企信息
發表時間:2025-12-15 22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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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2025年12月15日(農歷2025年10月26日),星期一訊:【冬季守護】買賣賬號“發財路”?福山公安揭開“閑置賬號”交易背后的犯罪鏈條!
一個微信賬號里
包含了很多個人信息
然而,一些不法分子
就對微信賬號
打起了歪主意
近日
福山公安分局在冬季守護專項行動中
成功斬斷一條非法交易鏈條
在社交平臺的隱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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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15日(農歷2025年10月26日),星期一訊:【冬季守護】買賣賬號“發財路”?福山公安揭開“閑置賬號”交易背后的犯罪鏈條!
一個微信賬號里
包含了很多個人信息
然而,一些不法分子
就對微信賬號
打起了歪主意
近日
福山公安分局在冬季守護專項行動中
成功斬斷一條非法交易鏈條
在社交平臺的隱秘角落
300多個捆綁著
真實姓名、人臉信息、銀行卡的
微信小店賬號
正被層層加價轉賣
每一個都堪稱
埋藏原主人身份信息的“定時炸彈”。
案件線索源于
網安民警日常網絡巡查的一次“較真”
案件詳情
福山公安分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,一網民公然兜售“已實名認證微信小店賬號”,還特意強調“包過平臺審核”,支持直播、提現等核心功能。“微信小店注冊要提交營業執照、人臉核驗等一堆材料,審核比普通賬號嚴得多,‘包過審’本身就反常。”辦案民警敏銳察覺到不對勁,順著這條線索深查,很快鎖定了嫌疑人喬某。
在喬某的住處,民警當場查獲用于交易的手機、電腦,里面密密麻麻的聊天記錄和轉賬憑證,清晰勾勒出他的“生財路徑”:先通過社交平臺聯系個體工商戶、小微商戶,以低價收購他們閑置或無暇經營的微信小店賬號;接著對賬號進行功能測試、信息整理,專門篩選那些“信息齊全”——完成人臉識別、綁定銀行卡和營業執照的賬號,再以翻倍價格轉賣給下游“客戶”。
“這類賬號功能完整,能直接用于經營或其他用途,在黑市里更搶手,賣價也更高。”辦案民警介紹,喬某就靠這種“低買高賣”的模式,做起了無本萬利的“買賣”。
深度剖析
喬某的案例并非孤例。近年來,隨著網絡賬號的經濟價值凸顯,非法交易市場在暗處滋生蔓延,相關違法犯罪頻發:有人批量收購未實名社交賬號,購置數十臺手機專門“養號”,待賬號“成熟”后高價轉賣,累計交易超千個;有人通過收購營業執照、法人身份信息等全套資料,批量注冊短視頻、電商平臺賬號,倒賣獲利數十萬元;還有黑產平臺通過技術手段隱藏交易界面,專門從事各類實名賬號買賣,最終這些賬號大多流入詐騙團伙手中。
“它們成了不法分子的‘隱身馬甲’,用途五花八門但全是違法勾當。”網安民警分析,下游人員購買這些賬號,主要用于偽裝成正規商家或客服實施電信網絡詐騙,降低受害者戒心;利用支付通道制造虛假交易流水,為非法資金洗錢;在直播中虛假宣傳、銷售違禁品;惡意套取平臺補貼、刷單炒信,擾亂市場秩序。
法律鏈接
※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條
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※相關司法解釋明確,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就屬于‘情節嚴重’,本案中,喬某非法獲利4萬余元,且交易信息敏感程度高,現已被福山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網警提醒:很多人覺得閑置賬號“留著沒用”、賣了換錢,殊不知已經踩了法律紅線。我國實行“后臺實名、前臺自愿”的網絡實名制原則,微信小店、社交賬號、支付賬號等綁定個人真實信息的賬號,轉讓必須嚴格遵守平臺規則和法律法規,正當轉讓需向平臺申請,經認證核驗并公示主體變更信息。以營利為目的倒賣賬號,本質上是規避實名制監管,擾亂網絡空間秩序,這類交易行為在法律上應被認定為無效,相關人員還將承擔民事責任乃至刑事責任。
網絡安全為人民
網絡安全靠人民
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
個人信息絕非交易商品
閑置賬號莫亂賣
守住個人信息安全
就是守住自己的法律底線
同時也告誡不法分子
非法出售、提供公民個人信息
是違法犯罪行為
切勿以身試法
(來源:山東省煙臺市“福山公安”微信公眾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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